无证针灸致人死亡,被判七年三个月!

栏目:医休观点发布:2025-05-03浏览:3

  来源:医休器械平台旗下公众号-医休NNR

  作者:康复哥

  大家好,我是康复哥。

  据羊城派报,2020年11月,被告人徐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入职东莞市长安某某门诊部,并从事推拿、拔罐、针灸、艾灸等中医理疗工作。

  2021年,一名患者因腰椎、颈椎疼痛及手脚乏力前往该门诊部做中医理疗,徐某不了解该患者具体病情的情况下,对患者进行针灸,造成患者突发左侧胸背部疼痛伴咳嗽、胸闷、呼吸困难,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该患者在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及右肺陈旧性肺结核并肺纤维化的基础上,符合在针灸理疗后并发左侧气胸(左肺压缩70%)致急性呼吸障碍导致死亡。徐某的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达到75%。

  法院经审理认为,患者死因明确,与被告人徐某的针灸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徐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且其非法行医行为系造成患者死亡后果的主要因素,依法应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就诊人死亡”。徐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同时考虑到涉案门诊部已赔偿被害人家属90万元,该情节在量刑时也纳入考虑。最终,徐某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案例警示:医疗活动关系到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执业须持证上岗,无证行医者缺乏专业资质和规范诊疗能力,轻则误诊误治延误病情,重则导致伤残或死亡。切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无证行医”终将害人害己。

  医疗无小事,确实需要战战兢兢。虽然针灸安全性相对比较好,但也不能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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